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副刊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侦探小说PK武侠小说
何家弘

  社会文化对人类行为的影响是多方面、多渠道的。笔者无意也无能力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和研究,只想谈谈个人的一管之见。
  由于专业研究之故,我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很有兴趣。我发现,许多青少年暴力犯罪行为的后面都隐约可见“武侠文化”的影响,因为诸多武侠小说中的“这大侠那大侠”都是这些青少年行为模仿的偶像。在中国,武侠小说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在娱乐大众的同时,也在广泛而且深刻地影响着国人的社会行为方式。其实,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青少年身上。在我们的社会中,许多成年人也有“动武情结”,动辄逞强、耍横、使粗的现象屡见不鲜。君不见,邻里纠纷,大打出手;交通纠纷,大打出手;医患纠纷,大打出手;商客纠纷,大打出手……笔者无意把这些现象都归罪于武侠小说,但是以武侠小说为主要传媒形式的武侠文化确实对这些社会行为模式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由此,我又想到了在欧洲国家相当流行的侦探小说。笔者不是研究文艺理论的专家,不懂文学种类的划分,但是根据个人的理解,侦探小说与武侠小说似乎都属于通俗文学或“下里巴人”的范畴,都应该是大众喜爱的文学样式。
  侦探小说和武侠小说确有相似之处,例如,二者往往都注重情节的安排和悬念的设置;二者一般都以惩恶扬善为主题,都以善恶之争和正邪之斗为主线。但是,二者也有重要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智力角斗”与“武力角斗”的不同,武侠小说崇尚武功,在角斗中以武力制胜,而侦探小说崇尚智慧,在角斗中以智力取胜;第二是“有法斗争”与“无法斗争”的区别,武侠小说在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不讲法律规范,甚至无法无天,而侦探小说一般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展开善恶之争;第三是“文明对抗”与“野蛮对抗”的差异,武侠小说中的对抗以打斗为主要表现方式,动辄伤筋断骨、血水喷流,展现的是人性中野蛮的一面,而侦探小说中的对抗则主要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基本上是“君子动口不动手”,例如,柯南·道尔笔下的侦探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侦探波洛就都颇有绅士风度,即使是在与野蛮的罪犯进行对抗的时候。上述三大区别决定了侦探小说和武侠小说对人类社会行为模式之影响的差异,而且我们也确实可以在国人与欧洲人的行为习惯上看到相应的痕迹。
  顺便说一句,目前我国有些人对侦探小说存在一定误解,以为这类小说和影视作品都是“涉案”的,都会教人犯罪。笔者以为,侦探小说属于“法治文化”的范畴,具有营造法治行为环境的潜在功能。只要作者不去过度描述犯罪的残忍过程和具体的作案手法,就不会产生“诲淫诲盗”的效果。另外,文学作品总是要涉及犯罪问题的,尽管其不一定都是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讲,“犯罪”和爱情一样,都是文学的永恒主题。最后,我希望国人——特别是年轻人——多读些侦探小说,少看些武侠小说。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的作家——特别是专业作家——努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现代侦探小说。一言以蔽之,用侦探小说PK武侠小说!